于是本来想开导开导着孩子的我不免又是一番郁闷,“那你妈干嘛要你娶她?”
“因为我妈说她那么丑,又不贤惠,除了我,谁也不会要,就不会跟人家跑了。”
可怜天下父母心啊,易少,你怎么就被你你娘定义为没人要的货色?我打量了一番易少英俊的面孔,思索了一番他的身世,怎么看也不是倒贴都贴不出去的货啊!
“你妈怎么会有你一定会打一辈子光棍这种想法的?”
“她说她当年就是因为看我爹一个人打光棍许多年,娶不到老婆很可怜才嫁给他,我娘说我和我爹性子很像。”
噗嗤!原来打光棍这种事也是可以遗传的,那,我严肃的思考着以后造人时一定要严格控制数量,要是我生出来的孩子个个都和云锦一样,我就真的不混了!看着一群的女婿排着队来和我抱怨。
“娘,XXX今天没去我房里!她都多久没去我房里了!”
“娘,您一定要为我做主啊!”
“娘,...”停停停!我拍拍脑门,算了,不生孩子了,绝不能再制造出一代云锦来祸害大好青年。我用袖子摸了额头上的冷汗,易思凡扯扯我的衣。
“云锦,你帮我想想办法吧,让我娶那丑女,还不如让我娶你。”
这话听着怎么这么不舒服呢?何况易思凡,你凭什么娶我啊,老子是有夫之妇,前段子你才骂我水性杨花呢。
我挥袖子挑眼离开,留下一句:“那你就逃婚吧。”
我继续飘,这回无可选择的只好窜到花麝月身边,哎,明明是最正常的,偏偏他对我的印象最差,怎一个郁闷了得。
不过我不太敢去招惹花麝月,因为他擅长用药,擅长用药的人其实是美称,难听点我们可以称之为药物学家。贬义词来说,会用药的,都会用毒,会用毒的未必会用药,于是鉴于我对医药事业的敬而远之,我是在没胆量去雷一把花麝月。
但最后我还是雷了花麝月一把,其实我真不是故意。
事情的原委如下。
花麝月在玩含羞草,这年代还没啥高科技含量,不知道这东西为什么能这么有感应,所以玩的很开心,还露出浅浅的笑容。
我当时不想打搅他,可转念想到一个问题,于是就好心好意的告诉他:“那个含羞草摸多了容易秃头。”
花麝月僵硬了。
我默默低头,溜走。我说的是真话,含羞草体内的含羞草碱是一种有毒物质,人体过度接触后会使毛发脱落。
但是我却是伤害了人家,阿门,请原谅。
反正最后从龙城到浮华城的这一段不算太长也不短的旅途中,就在这种我时不时雷雷三个大男人,易思凡和我时不时难兄难弟的郁闷一会儿中度过。
急赶慢赶的赶了十天,终于抵达了浮华城,下车脚刚沾地,我便被这有着坐有着百年文化的古城所吸引。
人家是浮华城有两宝,易风和木芙蓉。
浮华城主易风最喜欢的花便是木芙蓉,所以木芙蓉几乎成了浮华城的城花,一路走来,粉白色的花瓣娇艳欲滴,异常动人。
木芙蓉还有一特色,叫芙蓉三醉,晨白午粉暮成紫。我们抵达浮华城的时候刚好是正午,满城被粉色的花朵所点缀,古老的城墙上也飞洒下柔嫩的花瓣,使整座城都笼罩了一份浪漫的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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